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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经济委员会
办事指南

  根据主要职责,市经委设4个职能科室和天水市节能减排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建议和提案办理、信访、对外接待和安全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分管领导:徐国民,负责人:胡泉山(主任),吴惠明(正科级纪检员) 联系电话:6811890 传真:6811908 
  (二)综合科
  组织开展工业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工业经济发展形势;研究提出涉及国民经济的应急救援机制和预案; 拟订委内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 联系协调委管行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指导协调有关工业口的中介组织;指导和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规划编制;指导企业经营人才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分管领导:徐国民,负责人:马 啸(科长),白云鹏(副科长) 联系电话:6811893 
  (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和有关建议;负责协调经济运行中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减负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电力行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全市农电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电力行业规划编制;指导协调全市现代物流工作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负责国家专管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发放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管工作;负责组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认证工作。
分管领导:汪丕章,负责人:汪亚伟(科长),联系电话:6811902 
  (四)行业发展科
  指导协调工业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以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食品医药、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品为龙头的资源整合,促进加工工业、装备工业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承担市振兴装备制造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 作;指导和协调能够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前期 工作,组织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制订工业中长期专项规划; 积极促进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负责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 程;负责协调全市输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工作,重点抓好事关全局的企业技术创新和国产装备的重大技术项目,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重大技术装备开发研制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重点技术创新的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组织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和推 广应用;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分管领导:徐国民,负责人:王天录(科长),唐爱玲(副科长)联系电话:6811903 
  (五)天水市节能减排办公室
  承担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节能项目的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企业能源报告审计和节能规划审核工作;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对县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指标的分解、落实及考核;研究提出节能中长期计划及工作措施;负责对县区、部门、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负责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指标的统计、审核和监测分析;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工作,依法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政策,做好重大环保项目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促进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程,依法组织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企业环境保护等重大示范项目。
分管领导:汪丕章,负责人: ,联系电话:6811902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事指南

  根据主要职责,市政府国资委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及议案、提案、建议办理、对外接待和安全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经济、政务信息工作。
分管领导:汪杰刚,负责人:杨建成(主任),联系电话:6811901,传真:6811896
  (二)政工科(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重要文件、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群众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和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规划编制,指导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交流与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负责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参股企业人才战略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靠查推荐董事、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和出国政审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
分管领导:王鸿飞,负责人:吴根林(科长),联系电话:  6811891
  (三)企业改革发展科
  研究提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离、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市属企业破产周转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分管领导:姚海清,负责人:邵多贵(副科长),联系电话:6811892 
  (四)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国有股权抵押、托管、授权经营等行为;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负责监管和处置改制企业剩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分管领导:何晓斌,负责人:王国富(副县级),于凤梅(副科长),联系电话:6811897 
  (五)考评监事工作科
  拟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及经营业绩考核具体办法,拟订业绩合同书;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并提出考核报告;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 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按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向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对所监管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分管领导:何晓斌,负责人:杨毅(科长),赵小林(正科级纪检监察员),联系电话:6811895 
  (六)政策法规科(信访科)
  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工作; 受理、承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企业群体上访事件; 负责指导、协调企业和其它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企业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落实情况;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
分管领导:王鸿飞,负责人:李海云(科长),联系电话:681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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