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主要职能 | 领导介绍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经济运行 | 企业改革 | 产权管理 | 技术创新 | 非公经济 | 党建园地 | 企业风采 |

天水市经委给帮扶村送温暖
宝鸡市力博公司租赁经营我市国
天水市召开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
我市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座谈
我市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中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技术创新>>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06-12-11 8:59:46)


甘肃省人民政府文件


甘政发〔2006〕79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
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纲要(2006-2020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
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政策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精神,为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增加科技投入
    (一) 确保省、市、县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省、市、县 人民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2006年省、市、县财政科技投入要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在此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二)较大幅度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逐步提高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使科技投入水平与初步建成创新型甘肃的要求相适应。
    (三)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改革各级科技计划体系,适当集中财力,重点支持《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领域和重大专项。加强科研基础条件建设,重点解决支撑经济发展中创新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
    (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资金引导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对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的扶持力度。加强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财政投入。
    二、加大税收激励
    (五)贯彻落实国家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所得税前抵扣政策。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六)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七)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科技厅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天水在线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1号
电话:(0938)6811893 传真:(0938)6811908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