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障甘肃省摩擦密封材料厂生活区职工冬季取暖,同时逐步扩大甘谷县渭河以北集中供热面积。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现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天水市委发〔2001〕49号和〔2004〕12号文件及省、市关于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有关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甘摩厂破产清算组将甘摩厂供热系统非生产性资产无偿划转天水供热公司,由天水供热公司负责原甘摩厂供热系统职工再就业,并负责甘摩厂供热系统的改造和管理,使该企业供热系统在全市率先分离,移交社会管理,为天水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趟出了一条新路。目前该企业供热系统改造工程已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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