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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振兴装备制造业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为振兴天水装备制造业,协调解决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政府各职能部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工作效能,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振兴装备制造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及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中央和省上振兴装备制造业政策精神,研究制订扶持装备制造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参会人员由市振兴装备制造业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办公室成员及骨干企业领导等组成。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各成员单位将需要议定事项在会议召开三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议定事项及议程,经召集人同意后确定。会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印发有关方面,并负责督促落实。对议定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议事内容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上有关振兴装备制造业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协作等重大问题。 2、议定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及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3、研究企业改革,特别是企业破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4、研究企业发展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5、研究安排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基金及奖励基金的使用; 6、研究其他需要议定的事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的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处置相关事务,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由一把手负责,明确措施,靠实责任,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各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认真负责地完成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加强信息反馈,督促各部门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