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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 水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4]39号和《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04〕24号),组建天水市经济委员会。天水市经济委员会(简称市经委)是调节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负责工业行业规划,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创新和重大技术装备开发研制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政府国资委),为市政府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
  市经委与市政府国资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已经天政办发[2004]98号文件作出明确规定,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市政府向市属部分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六)依法对市辖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强化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协调。协调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和服务,调节煤、电、油、运等经济要素配置,指导协调重要物资紧急调度;研究提出涉及国民经济运行的应急救援机制;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中央、省驻市企业和单位。
  (八)强化“工业强市”战略研究。重点围绕“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利用市场机制,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着重加强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的集群化可行性研究。
  (九)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对外合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研究提出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十)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技术进步。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企业开展名牌工作;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重大示范工程。
  (十一)强化职业技术教育在增强区域经济和企业竞争力中的作用。配合教育、劳动等有关部门共同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网络,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大批具有熟练劳动技能的实用人才,通过职业技术教育支持全市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协调发展。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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